我所查处一起网络投诉进口化妆品案件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6-10浏览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网络技术的发展已经涉及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互联网的普及,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通过网络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通晓世界各地最新的动态,通过网络可以购买商品,通过网络可以和素未谋面的人进行交流,而现在,网络投诉亦成为广大群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另一渠道。我所“徐州卫生监督网”自开通以来,专门设立了“在线投诉”一栏,消费者只要能上网,就可以在任何地方进行投诉,方便快捷且成本低,对于消费者的投诉邮件,我所均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复和处理,处理结果也及时予以公布。
2005年5月19日接举报人XXX的在线投诉反映:在2005年4月25日在某单位购买了两种化妆品为法国产“回声香水礼盒”(50ml香水+50ml浴液+50ml须后乳)和标识为法国产“闪亮之星圣诞礼盒”(100ml香水+75ml浴液+75ml润肤乳),“回声香水礼盒” 和“闪亮之星圣诞礼盒”均没有经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口或销售,其化妆品标签上标注的批准文号均为冒用。接举报后立即报所领导,我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下达指示由监督一处承办,该处监督员接到指示后立即前往有关单位监督检查,但现场没有发现有销售举报人所反应的商品,后来在举报人提供购买的实物,并经经营者的确认为其所销售的商品,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礼盒内的浴液、润肤乳和须后乳均没有取得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礼盒上的批准文号是香水的批准文号,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第2目的规定,至发稿时本案件已经调查结束,正准备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经营的销售不符合要求进口化妆品的行为,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将给予行政处罚。这一起投诉是消费者通过网络投诉的,我所监督网站“在线投诉”的设立,及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方便且减低成本,也免去了来回奔波之苦,有利于广大的消费者对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
网络投诉是一种新的维权方式,已经被很多人接受,是现代科技的产物,也是推动现代社会进步的动力,是监督的权力群众化、社会化,同时也是一种健全的社会法制思想,但是网络是个虚幻的世界,如何确认投诉人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如何维护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如何去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也是现在面临的难题,科学技术本身并没有危害,只是看使用者如何去使用而已,只有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并予以立法,规范网络行为,才能更好的运用科技的成果,才能受益无限,才能创造一个真正健康、五彩缤纷、和谐的社会。(监督一处:戴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