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开展生物安全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2-12-07浏览量:
为加强我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根据《关于开展“护卫健康・蓝盾2号”暨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徐卫监所便〔2022〕29 号)文件要求,邳州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分级管理(属地)原则,开展了辖区内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此次共检查4家实验室,其中1家疾控机构实验室(邳州市疾病预防中心)、3家二级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实验室(邳州东大医院、邳州康华医院、通用环球中铁邳州医院)。
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询问相关人员,重点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是实验室基本情况;二是实验室院感管理情况;三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四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通过检查,发现辖区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总体情况较好。各单位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完善规范化管理,建立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制定了科学、严格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保卫措施,编制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紧急情况处理规程等。
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个别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实验室布局流程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明显;二是实验室洗眼装置不能正常使用;三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进行了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下一步,邳州市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持续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各单位生物安全意识,确保公众及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