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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全面完成“护卫健康·蓝盾2号”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2-11-01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丰县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切实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根据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印发《关于开展“护卫健康·蓝盾2号”暨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徐卫监所便〔2022〕29号)要求,丰县卫生监督所自7月起对辖区内疾控机构实验室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目前已根据文件时间安排完成总结上报工作。

本次重点检查设置PCR实验室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的方式,对实验室备案情况、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情况、设施和设备情况、消毒灭菌和实验室废物处置情况、核酸检测项目开展情况等逐一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3家、疾控机构

1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丰县各实验室设立单位均能主动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但还存在个别设施、设备未完善、未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及部分工作记录缺失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分别进行了现场指导,并明确向各实验室主体单位责任人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同时将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实验室生物安全无小事,必须树立红线底线意识,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丰县卫生监督所将以“护卫健康·蓝盾2号”行动为契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各单位生物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